1860年中英、中法签订《北京条约》,主要内容:
1、清政府承认《天津条约》有效;
2、增开天津为商埠;
3、割让九龙司地方一区给英国;
4、准许英、法招募华工出国;
5、对英、法两国赔款各增至 800 万两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