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人办理项目审批或备案手续。项目审批或备案后,招标人开标项目实施。
2、招标工作启动。
3、招标公司协助招标人进行招标策划。
4、招标公司在招标人配合下,根据招标策划编制招标文件。
5、招标人确认后,招标公司发出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投标人看到公告或收到邀请后前往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6、获得招标文件后,投标人应研究招标文件和准备投标文件。
7、招标公司在开标前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评委会组成和评标须符合《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8、招标公司组织招标人、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
9、评委会审查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和澄清,最终确定中标人。
10、招标公司根据评委会意见出具评标报告,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
11.招标公司根据评标报告发出中标、落标通知书。
12.中标人根据中标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