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第五十四条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1、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
2、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
3、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
4、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
5、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的;
6、违反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