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巫运动"发生在十五世纪末至十七世纪,在那段日子中欧洲各地火光熊熊,不论是宗教或世俗司法机关,皆大力缉捕所谓的巫师,然后用不合理的秘密审讯、证据法则、配合严刑峻罚,轻易的入人于罪。在这恐怖的运动中尤以女性为最大的受害者,几千名无辜的女性被判定为女巫而处以火刑。
虽然自罗马时代起,天主教会便不断的对所谓的异端邪教进行镇压,但为何在十五世纪至十七世纪的欧洲社会,会由上至下各阶层,不论世俗政权或教会,皆疯狂的相信有施行巫术,以害人为乐的巫师、女巫存在,并进而展开大规模猎巫运动,仍有其历史背景及一定原因存在。有不少人主张,猎巫运动与西方中世纪末期社会体制的崩溃,以及近代初期宗教信仰的改变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