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护照审批最长15天时间,办理加急护照5个工作日签发。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或者申请普通护照变更加注、换发、补发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签发。有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情形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