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干粉灭火器。适用于扑救石油、石油产品、油漆、有机溶剂和电器设备火灾。
2、泡沫灭火器。适用于A类、B类及醚、醇、酯、酮、有机酸、杂环等极性溶剂火险场所。
3、二氧化碳灭火器。适用于扑救600伏以下的带电电器、贵重物品、设备、图书资料、仪表仪器等场所的初起之火灾,以及一般可燃液体的火灾。
4、1211灭火器。适用于扑救易燃液体和可燃液体、可燃气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