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特征如下:
1、司法鉴定为诉讼中的有关鉴定;
2、鉴定的决定权归司法机关享有;
3、鉴定的程序由诉讼法专门规定;
4、鉴定对象仅指案件中的某些专门性问题;
5、鉴定主体是具备鉴定人资格的自然人,不是任何机构和组织;
6、鉴定所得出的鉴定结论是法定证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