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教育局下属单位,二级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构编制委员会规定。国家教育部是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
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党务、政务、事务工作;负责起草教育局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文字材料的综合。
负责党委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及局级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
负责上级部门及局领导交办重要事项的督办工作;组织协调国家目标办下达的各项目标督办及总结汇报工作。
负责文秘、机要、档案、信访、保密、保卫、信息、后勤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