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申请破产分公司怎么办,总公司作为法人,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分公司一般不具有法人资格,企业法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却可以其不具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财产清偿。不具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债务,由企业法人负担。
根据《公司法》第13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保证合同,一般应当认定无效。但因此产生的财产责任,分支机构如有偿付能力的,应当自行承担;如无偿付能力的,由企业法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