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他人的VISA卡分两种情形:授权使用和非授权使用,前者可以,后者则是违法。
信用卡是承载持卡人信誉的重要交易媒介,也是判断持卡人信用好坏的依据之一。如果持卡人同意他人使用自己的信用卡,表明自己愿意承担影响自己信用风险,同时表明同意支付卡上所载的支出及费用,这即是“授权使用”的内涵。如果未经持卡人同意擅自使用信用卡,从法律上说是盗窃行为,受法律的制约。使用者可以被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