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单位预算的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体制,确定行政单位同国家财政的预算拨款、缴款关系,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行政单位同其他各方面的财务关系。 财政部门对行政单位实行收支统一管理,定额、定项拨款,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管理办法。具体的内容: (1)行政单位的收支实行统一管理。单位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应当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预算外资金收入和其他收入应当首先用于弥补经常性支出不足和必要的专项支出。 (2)实行定额、定项拨款。定额是指行政单位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收支增减因素,提出的收支数的额度。定项是指拨款项目的具体用途应由单位先提出收支概算,逐级汇总报送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参照单位提出的收支概算,审核分配单位预算指标。 (3)超支不补,结余留用。各行政单位在完成业务活动的情况下,如果拨入的经费有结余,结余可留归单位继续使用;如果拨入的经费不足以弥补支出,超出部分,财政不再拨款,由单位用以前年度的结余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