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长职责:掌管治安警卫、兼掌管停留旅客、治理民事、防御的事务。
亭长为乡官名,战国时在邻接他国处设亭,置亭长。秦、汉时在乡、村每十里设一亭,亭有亭长。大多以服兵役已满期之人充任。此外设于城内或城厢的称“都亭”,设于城门的称“门亭”,均置亭长,其职掌的事情与乡间亭长同样,东汉后渐废除此项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