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话记录可以作为出轨证据。但是通话记录对于出轨这一事实并无半点证明作用。法院并不可能通过通话记录就认定出轨这一事实。因为通话记录只能证明打过电话,除非有通话内容的录音进行佐证。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