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23个省、4个直辖市、5个自治区、2个特别行政区。
我国23个省包括: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河北省、山东省、青海省、山西省、陕西省、甘肃省、湖南省、湖北省、四川省、河南省、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福建省、贵州省、江西省、广东省、云南省、海南省、台湾省。
4个直辖市包括: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
5个自治区包括:内蒙古自治区、新疆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
2个特别行政区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