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鞅变法“立木为信”: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2、曾子杀猪:曾子之妻之市,其子随之而泣。其母曰:"女还,顾反为女杀彘。”曾子欲捕彘杀之,妻适市反,妻止之曰:"特与婴儿戏耳。"曾子曰:"婴儿非与戏耳。婴儿非有知也,待父母而学者也,听父母之教。今子欺之,是教子欺也。母欺子,子而不信其母,非所以成教也。"遂烹彘也。
3、西汉司马迁《史记季布栾布列传》:“得黄金百斤,不如得季布一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