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认,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指的是侦查人员基于查明案情的需要,在必要的时候让案件的被害人、证人、犯罪嫌疑人对与案情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的侦查行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辨认笔录同勘验、检查、侦查实验等笔录一样属于证据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