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宪法任期的内容:这次宪法修改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也就是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五年,如果到期可以重新选举国家主席或副主席。不限于两届。
《宪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