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效的法律文书副本,是相对于生效的法律文书原件而言。如一审的判决书、原件和副本的内容和形式一样,必须加盖有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的印章,但不必是鲜章,可以是原件的复印本,原件和副本的区别在于,原件只有一份,副本可以有多分。副本可以按照原件通过抄写、复印等形式制作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