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旅游中涉及旅行社、导游以及A级景区和星级酒店等旅游服务质量问题时,归旅游部门受理管辖;
2、非A级景区和一般旅店的服务质量就要到其他部门投诉,非A级景区就是指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没有评级的景点;
3、在农家乐、商务酒店等地发生的纠纷由商务部门受理;
4、景区门票价格等价格欺诈行为由物价部门受理;
5、涉及商品、服务,尤其是假冒伪劣商品的投诉由工商局、消协和质监部门受理;
6、发生财物被盗等治安问题,一般由公安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