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现设13个省辖市,下辖106个县(市、区),其中27个县级市,25个县,54个市辖区。共有1243个乡镇,其中建制镇1117个,行政村19896个。
经国务院批准,江苏对省辖市行政区划进行了较大规模的调整。1996年,扬泰分设,撤县级泰州市,设地级泰州市;淮宿分设,撤县级宿迁市,设地级宿迁市。2001年以来,全省调整了苏州、无锡、常州、南京、镇江、扬州、淮安、连云港、盐城、宿迁10个省辖市的行政区划,共撤并14个县(市、区),新设立12个区,基本解决了市县同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