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贪污受贿的方式:
1、登门检举具体办法:每周一到周五,到各检察院“受理接待中心”,最好带上书面举报材料、相关证据等。
2、给检察院举报中心写检举信。贪污犯罪没有故意的。
《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规定,特定关系人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国家工作人员知道后未退还或者上交的,应当认定国家工作人员具有受贿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