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涉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实行严格的强制监督管理的制度。
2、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依法对产品质量实行监督抽查并对抽查结果进行公告的制度。
3、推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的制度。
4、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在产品生产、销售活动中从事违反产品质量法的行为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检查和采取必要的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的制度。
5、对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的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