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土地使用到期后应该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只要当地部门并没有因为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块土地的就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之后,国土部门要和当事人重新签订土地使用合同,并且申请续期的当事人,要向国土部门交纳土地使用的续期费。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