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兵役制度:
1、根据征兵法案,凡年满16、5岁的男性永久居民有义务登记加入国民服役。他们在年满18周岁后需要服役2年,同时每年有40天的时间返回军队服务,该项义务直到至50岁或者40岁。
2、主申请人及其配偶作为第一代移民无需服兵役,第二代男性移民需按新加坡政府规定服兵役。在服役期间,每月最低可领取420新币的月薪。
3、逃避国民服役的人将接受军事法庭审判,受到最高三年监禁或最多5000新加坡元的处罚。对于移民来说,没有履行兵役义务会失去永久居民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