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八年排球规则的修改规定,排球比赛采用5局3胜制,前4局采用25分制,每个队只有赢得至少25,并同时超过对方2分时,才胜1局。若双方前四局战平,将进行决胜局的比赛,决胜局采用15分制,一队先得8分后,两队交换场区,按原位置顺序继续比赛到结束。决胜局没有最高分限,比赛进行至某队先得2分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