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留吸毒需要提供如下证据:
一、物证,比如:吸毒工具和毒品等。
二、证人证言,如被容留吸毒的人的笔录。
三、被告人供述或辩解、嫌疑人的笔录。
四、鉴定意见,就是尿检阳性的意见和毒品的鉴定意见。
五、书证,包括户籍证明,证明案件管辖机关和嫌疑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等证据。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