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双方可以达成一致意见的话根据双方的约定履行;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一般会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综合双方的情况予以判决:
孩子不到一周岁的,一般随母亲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亲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孩子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孩子确无法随母亲生活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