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CET成绩单遗失不予补发原件,但如需要可以申请补发CET考试成绩证明。
2、申请:提供学籍所在院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说明参加考试时间、考级别、准考证号、成绩并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复印件。
3、受理时间:每年3月15日至6月15日;每年9月15日至12月15日,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4、申请方式:以挂号信将条款规定的申请材料邮寄至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同时附寄。特别提示:所要求的贴足邮资的回函挂号件信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