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扶贫户是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民,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即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县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消费支出符合县低保相关规定的家庭,均可申请享受低保待遇,由民政部门管理。
扶贫开发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之间不是相互排斥、互相替代的关系,而是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的。扶贫开发是缓解低保压力、稳定脱贫的有效手段;低保制度是对扶贫开发的有效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