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董事会超越职权范围所做的决议以及违反股东会决议的股东会可以撤销。对于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决议,董事会在其职权范围所作出不存在瑕疵的决议股东会不能撤销。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48条,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