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双方想要共同抚养子女,可以在离婚协议上写清:离婚后孩子由双方共同抚养,孩子暂放于男方或女方一起生活。同时另一方根据标准支付孩子的赡养费,定期前往探望,陪伴孩子参加课外亲子活动等来维系亲子关系。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