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理体系
1、学校食堂由伙食委员会管理,伙委会负责食堂经营方案、管理制度的制定,研究食堂的重大事情,形成决议,审核食堂帐务。
2、学校总务处直接管理食堂事务,落实伙委会决议,保障食堂正常运转,向伙委会负责。
3、食堂设事务长一名,全面负责食堂事务,并兼采买;设炊事班长一名,负责食堂具体事务安排,员工分工协调,菜食的安排搭配,加工安排;设保管兼卫生组长一名,负责实物收发及食堂卫生打扫。
4、食堂帐务独立,另设会计、出纳。
二、财务管理制度
1、食堂事务长可向学校会计室领取备用金3000元,后勤出纳领取备用金8000元,用于食堂日常开支。
2、食堂购买的各类物品凭票报帐,票据上需有采买签字,证明人签字,交学校总务处审批,方可报帐。
3、大米、面粉、油、干货等储备物资由学校定点采购,与供方建立长期供货合同,货主凭有事务长、炊事班长、总务处签字的发票到会计室结帐,每月结算一次,时间定在每月28日下午。
4、蔬菜类等日常食品或其它添置用具的发票,在第二天报销。由事务长凭手续齐全的票据到后勤出纳处报前一天的帐务。
5、食堂帐务独立,每月结算一次,由后勤出纳报表。
6、伙委会每月对食堂帐务进行一次审计。
7、非正常上学时间在校就餐的学生,由生活总辅导将情况汇总到后勤出纳和各班主任,费用由班主任收取,在每月底交后勤出纳。
三、采购制度
1、食堂物资采购,由事务长负责,伙委会成员监督。
2、食物采购尽可能招标定点,学校与供货商建立长时段供需关系,并签定合同,以保证食品卫生质量达标,争取食品价格优于市场价。
3、供应商送货到食堂后,由事务长签收,米、油、面粉等干货进保管室,由保管员验收证明,蔬菜等由炊事班长验收证明。
4、学生点心由事务长安排,由糕点房制作或由事务长采购,然后交生活总辅导验收分发。
5、食堂用具添置由事务长提出申请,报总务处审批,由一名伙委会成员协同事务长购买。
四、保管制度
1、保管员为食堂物资保管第一责任人。
2、保管员应及时做好食堂实物帐,如实填写入库单。
3、物资出库时保管员应填写好出库单,并应要求领取人签名。
五、开餐制度
1、按学校开餐时间准时开餐,无特殊情况推迟开餐时间,每次扣食堂整体评价分5分,责任人扣5分。
2、在开餐时间前30分钟,将饭菜等装入餐车,并准备好餐盆、汤盆、汤勺、筷子等到餐车,饭屑碟摆放至餐桌上,餐车统一停放于饭厅前门。
3、开餐时及时检查饭菜数量,及时补充,确保足额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