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分割协议只要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双方的真实意愿表示,并且不违背法律法规,便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公证与否都可以。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一款,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根据《公证法》第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公证机构办理财产分割的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