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企业包括直接从事综合商品销售的百货商场、超级市场、零售商店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中的“商贸企业”界定为商业零售企业。
商贸企业即为商业零售企业。商业零售企业是指设有商品营业场所、柜台、网络店铺,不自产商品、直接面向最终消费者的企业。新办小型商贸企业必须自税务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实际销售额达到180万元(现为80万元),方可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新办小型商贸企业在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之前一律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