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给予补偿原则;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