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特征:
1、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享有权利,同时负有义务。
2、是有偿合同。承运人是以将货物由一港运至另一港所提供的运输服务为代价,同时取得运费报酬;而托运人在目的港收取货物,则以支付运费为代价。
3、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当事人虽然只有双方,但却直接涉及第三者,即收货人。
4、通常属于要式合同。
【法律依据】
《海商法》第41条,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收取运费,负责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经海路由一港运至另一港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