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附加税泛指地方税务局征收的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的税费,具体是指: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其税率分别为:城建税市区为百分之七、县城镇为百分之五、其它为百分之一,教育费附加百分之三,地方教育费附加百分之二。
具体计算公式是:增值税附加税等于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乘以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