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政即布政司,全称是承宣布政使司,长官为布政使,官品为从二品,掌管一省的民政、田赋、户籍。
布政司是清代省级地方最高行政长官,总揽一省的军事、吏治、刑狱等,地位略次于总督,别称“抚院”、“抚台”,俗称“抚军”。官品为从二品,下辖两司:
1、承宣布政使司(简称布政司),长官为布政使,官品为从二品,掌管一省的民政、田赋、户籍。
2、提刑按察使司(简称按察司),长官为提刑按察使,正三品,掌管一省的司法和驿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