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下,防暑降温费、冬季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费都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进行核算。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企业发放的防暑降温费、冬季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费,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中的津贴或补贴,应该计入当月工资总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追问工资总额不包括以下项目:
有关劳动保险盒职工福利方面的费用......探亲路费、计划生育补贴、冬季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费、托儿补贴......
如何解释?追答呵呵,前者是个人所得税,后者说的是企业所得税,两者含义不完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