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期间可以不上班。
工伤鉴定期间不需要上班,单位应当按照伤情对应的停工留薪期支付工资,俗称误工费,但前提是在劳动仲裁当中提起。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者医疗机构书面证明需要继续休养的,可以继续休养。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中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时,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工伤是由于第三人造成的,则由第三人承担工伤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