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主在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交强险费率不变;以5座的轿车为例(以下也以该车型为例),交强险仍为950元/年;
2、车主在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交强险费率上升10%,即950元(950×10%)=1045元;
3、车主在上一个年度发生三次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交强险上浮20%、4次及以上的上浮30%;
4、车主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交强险费率上升30%,即950元(950×30%)=1235元。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