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最早见于金文,其本义是“喜爱”、“爱好”,意为对人或事有深挚的感情,后来又引申出“爱情”、“爱惜”、“贪”等意思来,《说文解字》解释为“行走的样子”,可意为“疼惜呵护对方,为之奔波辛劳”之义。
简体楷书的“爱”则采用行书字形,依据草书字形将正体楷书字形中的“心”和“夊”简化成“友”。楷书由中间带“心”的“爱”简写成现代汉语中的“爱”,不仅导致金文字形中的“欠”形部分消失,连正体楷书字形中的“心”形也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