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聘主治医师任职必备条件:
1、具备学士学位后,担任5年以上住院医师;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后,担任2年以上住院医师;或者具备博士学位后,试用合格。
2、基础理论知识坚实,掌握本专业理论;了解本专业国内、外医疗动态、信息及先进技术,具有指导下级进修医师的临床实践经验和能力。
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包括英语考试)。
4、从事临床一线工作3年以上;每年病房工作日大于190天(以考勤为准);具有较强的门急诊能力,完成学校规定的医疗、教学工作量,完成为期1年的住院总医师的工作,考核成绩合格。年终考核均合格。
5、任职期内无医疗责任、技术事故。若发生责任性事故,按有关文件精神办理。若发生技术性事故,职称评定申报时间比同职同期人员推后2年。
6、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含2篇,列前2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