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是关于归责原则的阐述。在我国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体系是由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所构成。过错推定是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一种方式。
1、过错责任原则是以行为人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要件的归责原则。无过错即无责任,过错推定是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一种方式,它是根据损害事实的发生推定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主要行为人证明自己确无过错时,才能免除责任;
2、无过错责任原则是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不以过错的存在判断行为人应否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