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古代兵制十人为一火,即吃一锅饭,同火称伙伴,还有伙食。《木兰诗》中云:“出门见火伴,火伴皆惊忙”。而伙计,在古代旧时指的是店员或长工。汉语在这个方面的词本来是很丰富的,像“店家”、“小二”、“伙计”、“堂倌”等等。被继承下来的,却只有“伙计”一词。在一些汉语方言地区,一直仍有顾客在餐馆里以“伙计”来称呼男性侍应,不过仅限在小饭馆或大排档使用。此外,服务行业或小型企业的老板,也可以把雇员称为“伙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