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假不影响转正,根据《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新录用公务员有下列情形的,试用期顺延,顺延期满后再行考核。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事业单位试用期间请产假对转正的影响是劳动者的试用期可能会顺延到产假结束,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