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政府开办并管理的学校称为公办学校,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依法举办的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称为民办学校。
学校,是指教育者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进行系统的教育活动的组织机构,名称起源于民国。学校教育是由专职人员和专门机构承担的有目的、有系统、有组织的,有计划的以影响受教育学校教育者的身心发展为直接目标并最终使受教育者的身心发展达到预定目的的社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