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分几种:县级区、直辖市下的区、民族自治区、特别行政区。后两者比较明确,比县要高;2、县级区,是某些地级市(应该是大部分地级市)将行政机构驻地再加上周围的部分或者只是与市行政机构驻地靠近的地区设立的行政区划。例如,说某某市包含几县几区,说的就是这个区。直辖市的区,与直辖市的县同级,但比非直辖市的县高,实际上是地级。例如,北京的西城区的区长是地厅级,而不是县太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