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要看,法人是否有股份,如果法人没有股份的话,是可以不用到场的。如果法人有股份的话,又不能到场,就只能去公证处做公证了。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