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质量缺陷详细规定:
1、影响结构安全性的质量缺陷必须找设计出具处理方案,按照方案处理完毕后,监理公司总监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人员组织专项验收,形成验收文件。
2、不影响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施工单位结合监理单位出具处理方案,处理完毕后组织专项验收,出具验收方案,方可继续下一步工程施工。